核心提示:近期南宁 “商转公” 贷款谣言引发关注,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官方解答,明确业务办理条件、材料及预约方式,提醒市民勿信中介 “内部渠道”,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可大幅降低房贷成本。
近日,针对网传 “南宁恢复商转公贷款” 的不实言论,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回应,详细拆解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核心要求。据了解,“商转公” 贷款可帮助已办理商贷的缴存人,将未结清的商贷余额转为利率更低的公积金贷款,按当前政策,南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贷低 1-2 个百分点,50 万贷款 20 年可节省利息超 8 万元。
办理 “商转公” 需满足 7 大核心条件:1. 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还款,借款人购房时已缴存区直公积金;2. 贷款申请日前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 6 个月以上,且近 3 个月正常汇缴;3. 商贷还款满 12 个月无逾期记录;4. 贷款房屋在南宁城区内,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且为自住住房;5. 房屋仅存在原商贷抵押,无其他抵押权;6. 符合公积金贷款对借款人和抵押人的要求;7. 满足其他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。
申请材料需额外补充原银行借款合同、近 12 个月还款对账单(加盖银行公章)、不动产权证等,一手房需提供原购房合同,二手房需补充购房发票或契税凭证及房龄查档证明。预约办理需通过 “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” 微信公众号或 “智桂通” APP,支持银行就近办、新民管理部、政务服务中心三大网点预约,其中建设银行南宁园湖支行、工商银行民族支行等 6 家银行已开放 “就近办” 服务。
官方特别提醒:“商转公” 仅支持纯商贷转纯公积金贷款,不可转为组合贷;中心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,市民若遇到 “百分百放款”“加急收费” 等推销,切勿轻信,可拨打监督电话 0771-2441812 咨询核实。